招标邀请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财政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福清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CZZB-2019037
2.项目内容和数量:本财政专户将专门用于存放财政代管资金,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各投标人得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银行。中标银行指定其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本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3.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人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③财务稳健,2018年末资本充足率(总行)、不良贷款率(总行)、拨备覆盖率(总行)、流动性覆盖率(总行)、流动性比例(总行)等指标达到2018年末监管标准;农村信用社以及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考虑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指标(需提供书面材料,农村信用社以及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提供总行资产规模情况)。
④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需提供书面声明及承诺)。
⑤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2016年-2018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需提供书面声明及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5:00前,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等以转账方式向我司缴交保证金6000元,并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机构名称及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
退还保证金手续:如中标,需向我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并将与公司签署的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我司后方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至我司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领取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09月23日早上9:0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由代理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9月23日早上9:00、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10.询问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http://www.fuqing.gov.cn/)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zczzb.cn/)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3.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福唐路与清展街交叉口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项目联系人:黎娇
电话:0591-83738636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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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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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514 0142 1000 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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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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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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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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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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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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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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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