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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投光灯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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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福建总队机动支队委托,对投光灯采购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编号:FZCZZB-XJ-2019038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 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 21日至2019年08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要求及售价: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获取方式:

①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本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1-22856637

5. 投标截止时间:询价文件应于2019年0827日上午09: 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时间:2019年0827日上午09: 30  (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大厅

8.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

9.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ttp://www.fzczzb.cn)

10.采购人:武警福建总队机动支队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17074957071

地址:武警福建总队机动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黎娇            电  话:0591-83738636

传  真:0591-83754117            网  址:http://www.fzczzb.cn

电子信箱:281564501@qq.com

报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保证金数额(元)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1

投光灯采购安装项目

1批

5.7778

1155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

1.报价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报价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具体招标内容与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11.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3C认证的产品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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