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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祥屿佳园(一区)二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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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祥屿佳园(一区)二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祥屿佳园(一区)二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CZZB-20180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汤银雪 0591-834600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黎 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5号丽兴大厦3层(福建省文联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户型 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元/户)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1 1-1 祥屿佳园(一区)二装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大于等于90平方米 600元/349户 342900 64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小于90平方米 500元/267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2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王小姐)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①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本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②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报名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4:30 至 2018年09月26日 14: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和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说明: 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说明: 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所投产品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其中3C认证、节能的产品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价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份证原件,无需密封。

(二次报价格式见附件)自行准备二次报价材料及密封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无二此报价需提供放弃二次报价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注:3.1、投标人必须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2、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垃圾清运车辆运行费用(含车辆维修费、消杀费、油费、保险费、拆旧费、更新费)、保洁工具配备费用、作业人员服装费、企业的管理费、机械作业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为准。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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