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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福州江南水都中学食堂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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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江南水都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江南水都中学食堂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江南水都中学食堂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FZCZZB-2018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江南水都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燎原路18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133137537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及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和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提供负责本项目餐饮的面点师、厨师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7:42 至 2018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本密件。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外地报名者须按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司,否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人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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