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09 月 26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现更正为: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09 月 30 日上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4.采购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年09月19 日至2018 年09月 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本密件。
现修改为:采购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年09月26 日至2018 年09月 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本密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格标准(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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