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镇浚边村、 前锦村行政村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仓山区城门镇镇湖际村、镇浚边村、 前锦村行政村污水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招标编号:FZCZZB-2018050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合同一镇湖际村、镇浚边村、前锦村行政村污水治理工程、安装及相关服务,工程数量设备,最终工程数量、型号及制安要求需依据施工图设计等材料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2.1合同一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壹仟捌佰贰拾伍元整(¥851825.00)。并且不得高于每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或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价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份证原件,无需密封。
(二次报价格式见附件)自行准备二次报价材料及密封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无二此报价需提供放弃二次报价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年09月19 日至2018 年
09月 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本密件。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1-22856637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后并按“特别说明”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现场购买:直接需携带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须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2)异地购买采购文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扫描件、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纸质采购文件或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1 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采购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09 月 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8.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9.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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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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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zczzb.cn)
10.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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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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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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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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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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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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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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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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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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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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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503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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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3738636/ 0591-22856637(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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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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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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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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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645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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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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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谈判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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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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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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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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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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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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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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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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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谈判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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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