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主机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ZCZZB-2018024、电脑主机及配件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CZZB-2018024
2、项目名称:电脑主机及配件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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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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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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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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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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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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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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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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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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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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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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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主机及配件采购项目(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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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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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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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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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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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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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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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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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中标产品无质量问题,将余款5%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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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企业提供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和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所投产品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其中3C认证、节能的产品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只接受国产品牌机,不接受组装机和国外品牌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8年09月17日至2018年10月0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要求及售价:
地 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获取方式:①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原件(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部队信息外泄)、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本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②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报名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营业执照扫描件、保密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时间: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为准。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b)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zczzb.cn/)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本投标邀请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小黎电 话:0591-83738636
传 真:0591-83754117 网 址:http://www.fzczzb.cn
电子信箱:281564501@qq.com
财务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0591-2285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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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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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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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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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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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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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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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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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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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09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