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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武警福州支队训练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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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受武警福州支队委托,对武警福州支队训练器采购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项目:武警福州支队训练器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FZCZZB-2018021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1

武警福州支队训练器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32.619

6523.00

 

交货地点:武警福州支队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企业提供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和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投标人所投产品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其中3C认证、节能的产品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特殊行业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年 08 月 09 日至2018 年 08 月  25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本密件。

6. 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王小姐)。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后并按“特别说明”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①现场购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到本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②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报名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09月 03 日下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1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质疑与投诉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zczzb.cn)

14.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武警福州支队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项目联系人

薛参

小黎

电话

详见标书

0591-83738636

传真

 

83754117

 

13.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报名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1-22856637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注: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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