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州市乌山路外立面立体绿化改造货物采购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02]FZCZZB[GK]2017004-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月9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B4类似业绩: 根据投标人近5年的类似业绩(屋面绿化面积大于1500平米),每提供一份得1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容器式屋顶绿化相关施工项目。(2)日期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经业主证明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3)投标人应提供工程合同书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经业主证明的竣工验收材料。若工程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业主证明的竣工验收材料均未标明建筑面积,应补充提交能有效说明建筑面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原件备查)
现修改成:B4:类似业绩: 根据投标人近5年类似市政花化或摆花绿化业绩,提供一份中标金额小于100万的得1分,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小于300万得1.5分,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小于500万得2分,中标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含)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业主反馈意见或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B5:投标单位在种植屋面和垂直绿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得1分;
现修改成:B5: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B6: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现修改成:B6: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得1分。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招标公告相同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2-02 09: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2-02 09:00。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大厅
10、采购人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04022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项目负责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