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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连江县城区路灯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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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连江县城区路灯采购项目组织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区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CZZB-2017042
2、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招标要求

交货地点

1

1

连江县城区路灯采购项目项目

1797828.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连江县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被邀请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在被邀请之列(福州同泰电子有限公司、福建泰来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江苏恒通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投标人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7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08:00——17:30)。

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0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开标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异地购买邀请招标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5、本项目采购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黎明5号丽兴大厦3层

项目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3738636

邮箱:281564501qq.com

网址:http://www.fzczzb.cn

开户名: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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