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ZCZZB-2017009
2、项目内容:多网隔离系统、一体化执法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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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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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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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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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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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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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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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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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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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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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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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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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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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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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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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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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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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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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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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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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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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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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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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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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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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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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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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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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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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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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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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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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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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执法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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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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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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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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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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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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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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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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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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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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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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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于一周内支付完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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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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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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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 24 日至2017年04月 27日
4、发售报价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小陈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n E-mail: 281564501@qq.com
财务电话:0591-22856637
7、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的供货商。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3. 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CCC认证,节能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最新一期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8、报价截标时间:2017年04月 28 日下午15: 0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7年04月 28 日下午15: 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询价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异地购买询价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