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FZCZZB-2016053
2、招标项目内容:环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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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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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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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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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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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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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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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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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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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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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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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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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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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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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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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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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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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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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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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全部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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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2-02至2016-12-09(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小吴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n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所投产品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其中3C认证、节能的产品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6-12-23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6-12-23 09:00: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1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