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6054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分局路况巡查车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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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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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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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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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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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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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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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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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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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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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况巡查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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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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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前方图像采集装置
1.1、检测装置:高分辨面阵相机(工业级);
1.2、分辨率:≥1600像素(宽)×1200像素(高);
1.3、采集频率:采用距离触发模式:最大200帧/Km;
1.4、采集间隔:5~25m可由用户自设;
1.5、防护等级:≥IP65;
1.6、固定方式:前方车顶安装;
1.7、检测环境:全天;
1.8、有效检测速度:图像采集间隔小于10m时,有效速度0~80km/h。采集间隔大于等于10m时,有效速度为0~100km/h
1.9、道路前方景观图片,图片存储为JPEG格式;图像清晰不失真,所有拍摄图像数字化存于大容量数字存储介质,以供实时和后台软件处理。
2.GPS数据采集装置
2.1、单点定位精度:≤2.0m;
2.2、采集频率:≥10Hz;
2.3、环境:抗冲击、防水;
3.距离定位装置
3.1、定位精度:毫米级
3.2、环境参数:防水等级达到IP65及以上,雨雪天正常使用。
4.计算机系统
4.1、CPU:i7及以上
4.2、主频:≥2.3GHZ
4.3、硬盘:≥1TB
4.4、内存:≥8G
4.5、显示器:液晶显示器,前置,分辨率:1080×1920;
4.6、鼠标键盘:无线鼠标键盘;
5.汽车载体
5.1、载体:左置方向盘,底盘通过3C安全认证
5.2、燃油类型:汽油;
5.3、排量: 2L±0.1;
5.4、排放依据标准:GB18352.5-2013国V,满足上牌要求;
5.5、座位:≥4人;
5.6、轮胎数:≥4;
5.7、总质量:≤3200Kg;
5.8、轴距:≥2600mm;
5.9、外形尺寸(长*宽*高):5600mm*2000mm*3500mm
5.10、功率:≥100KW;
5.11、最高车速:≥110Km/h;
5.12、安全系统:空调和安全气囊。
6.系统软件
6.1、系统软件主要包括巡查采集系统、巡查辅助识别系统。
6.1.1采集并存储道路前方图像、GPS及行驶距离等信息,实时进行桩号的自动校正。采集过程中可控制各种采集数据与监控信息的显示,进行巡查相关信息的录入和参数的设置等。
6.1.2整体功能要求:对采集的前方景观图像进行路面重大病害(如明显裂缝、坑槽、大面积龟裂等)及沿线设施病害的识别,并能估算路面病害长度和面积,误差≤20%。将结果传输回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6.1.3能加载处理已有巡查装备数据,数据接口满足设备要求。
6.1.4能够从公路养护管理系统下载路线、病害类型等基础数据信息。
6.1.5能够通过3G/4G网络将识别结果、图像及位置信息传输至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6.1.6具有识别病害明细统计功能。
6.1.7数据及图像应具有导入现有“福州公路局区域公路网智能巡查系统”的功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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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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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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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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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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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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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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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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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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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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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车辆验收合格并上牌后,15日内付款合同总价的95%,剩余5%待1年后质保期结束予以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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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2-01至2016-12-08(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小陈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n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②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③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屏)。(说明: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路况巡查车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且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6-12-22 09:3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6-12-22 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招标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