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FZCZZB-2016059
2、招标项目内容:场地塑化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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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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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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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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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预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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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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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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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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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塑化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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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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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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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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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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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具体地址以签定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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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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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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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后提供合格货物,安装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95%,余款5%验收合格三年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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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1-25至2016-12-02(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陈旭锋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n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⑤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投标人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6-12-16 09:3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6-12-16 09:30: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1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