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313室
4. 联系人:小吴
5. 联系方式:0591-83738636
6. 项目名称:零星印刷品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7. 招标编号:ZFCZZB-2016028
8.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0日
9. 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关于二、技术规范及要求中:
1、品目号1-1:笔记簿:
1.1尺寸:大度32开(140mm×203 mm);
1.2纸张:封面、封底:250克高档进口牛皮纸 内文:80克高白全木浆双胶;
1.3每本页数:100页;
1.4装订:胶装;
8、品目号1-8:法规汇编:
8.1尺寸:大16开 (210mm×285mm);
8.2纸张:封面、封底:250克高级铜版纸,覆哑膜;
8.3 内文:70克高白全木浆双胶;
8.4每本页数:200页;
8.5装订:胶装;
9、品目号1-9:铝合金科室门牌:
9.1尺寸:26.5*12.8 cm;
9.2厚度: 12cm;
10、品目号1-10:铝合金人员去向门牌:
10.1尺寸:61*38.5cm;
10.2厚度: 12cm;
11、品目号1-11:资格证书:
11.1尺寸:13*18.4cm;
11.2封面、封底:人造皮革;
11.3内文:200克哑粉纸;
11.4每本页数:8页;
13. 品目号1-13:经营许可证(防伪+烫金)
13.1正本(光学变色防伪+30个字的烫金):
13.1.1尺寸:42*29.7cm;
13.1.2纸张:200克金东A铜版纸;
13.2副本(光学变色防伪):
13.2.1尺寸:29.7*21cm ;
13.2.2纸张:200克金东A铜版纸;
现更改为:
1、品目号1-1:笔记簿:
1.1尺寸:大度32开(约14cm×20.5cm);
1.2纸张:封面、封底:200克高档进口牛皮纸;
内文:80克高白全木浆双胶,单色印刷;
1.3每本页数:50页;
1.4装订:马订。
8、品目号1-8:法规汇编:
8.1尺寸:正度16开(约17cm×24cm);
8.2纸张:封面、封底:250克高级铜版纸,覆哑膜;
8.3 内文:70克高白全木浆双胶,单色印刷;
8.4每本页数:实际页码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8.5装订:胶装。
9、品目号1-9:铝合金科室门牌:
9.1材料:铝合金;
9.2尺寸:约13.5cm *30cm;
9.3厚度: ≥1.0mm。
10、品目号1-10:铝合金人员去向门牌:
10.1材料:铝合金;
10.2尺寸:约60cm *40cm;
10.3厚度: ≥1.0mm。
11、品目号1-11:资格证书:
11.1尺寸:约10.3cm *14.3cm;
11.2封面、封底:PU革,封面内容全部烫金;
11.3内文:200克双胶纸,四色印刷;
11.4每本页数:4页;
11.5 装订:裱背,车线。
13. 品目号1-13:经营许可证
13.1正本:
13.1.1纸张及防伪要求(防伪电子版另册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用纸为A3型亚光铜版印刷纸(即297毫米×420毫米),并符合GB/T 10335.1中定量为157g/m2 ,平滑度≥400s的纸张要求。
在正本左上角向右30毫米,上边缘向下43毫米处开始,隐印有“食品经营许可”字样的荧光防伪标识。“食品经营许可”字体为隶书,字号为40磅,防伪油墨为光学折光油墨(表面看不到,只能通过验钞灯才可以看到)。
13.1.2图文区尺寸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图文区尺寸为:257毫米×380毫米;图文区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下左右上边缘均为20毫米。(证书花边距边缘20毫米)
13.1.3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的构成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由下列元素构成:
13.1.3.1边框
(1)边框宽度均为8毫米;边框颜色CMYK=C:50,M:50,Y:70;
(2)边框左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毫米,边框左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8毫米;
(3)边框右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400毫米,边框右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92毫米;
(4)边框上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0毫米,边框上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8毫米;
(5)边框下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77毫米,边框下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69毫米;
(6)边框花纹样式按照采购人提供样本的花纹样式设计。
注1:图文区元素区域位置误差均为±1毫米。
注2:正本图文区元素(国徽徽章除外)颜色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黑色CMYK=K:100。
13.1.3.2底色
(1)底色颜色CMYK=C:65,M:20;
(2)水印字样为“CFDA”,颜色为CMYK=C:65,M:20,水平放置,(3)字体为黑体,字号为36磅,“CFDA”字样中的字连续排列,(4)字样与字样之间间隔16毫米,水印字样相邻行间隔5毫米。
13.1.3.3国徽(烫金)
(1)徽章居于许可证横向居中位置,国徽:49×51mm ;
(2)徽章左侧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86毫米,右侧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5毫米;
(3)徽章上侧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32毫米,下侧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83毫米。
注:国徽印制参照GB15093-2008。
13.1.3.4.数据项
其中数据项包括:
13.1.3.4.1食品经营许可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15毫米,上边缘91毫米开始;
(2)表示: 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简称“小标宋),字号为55磅,间距为11毫米,字体颜色为CMYK=C:30,M:35,Y:100。
13.1.3.4.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3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社会信用代码”字号为20磅,“身份证号码”字号为18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3经营者名称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20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5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5住所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65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3.1.3.4.6经营场所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78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3.1.3.4.7主体业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 191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8经营项目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20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事项内容打印区域宽度为130毫米。(如经营项目内容较多,打印区域不够,可适当缩小字号)
13.1.3.4.9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255毫米处开始,“至年”相邻两个字间隔27毫米,“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
(2)表示: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有效期至 **** 年 ** 月 ** 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所填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3.1.3.4.10许可证编号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2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磅。
13.1.3.4.11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34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12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5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13投诉举报电话:12331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65毫米处开始,“投诉举报电话”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12331”连续排列;
(2)表示:字体为小标宋,投诉举报电话字号为20磅,12331字号为18磅。
13.1.3.4.14发证机关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 230毫米,上边缘178毫米处开始,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15签发人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204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3.1.3.4.16年月日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04毫米,上边缘221毫米处开始,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3)事项内容: “****年**月**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日期为签发日期。
13.1.3.4.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71毫米,文字上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83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6磅。
13.2副本:
13.2.1纸张及防伪要求(防伪电子版另册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副本用纸为A4型亚光铜版印刷纸(即210毫米×297毫米),并符合GB/T 10335.1中定量为157g/ m2,平滑度≥400s的纸张要求。
在副本左上角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6毫米,上边缘33毫米处开始,隐印有“食品经营许可”字样的荧光防伪标识。“食品经营许可”字体为隶书,字号为40磅,防伪油墨为无色荧光绿(表面看不到,只能通过验钞灯才可以看到)。
13.2.2图文区尺寸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图文区尺寸为:180毫米×267毫米;图文区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下左右边缘均为15毫米。
13.2.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的构成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由下列元素构成:
13.2.3.1边框
(1)边框宽度均为5毫米;边框颜色CMYK=C:50,M:50,Y:70;
(2)边框左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毫米,边框左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毫米;
(3)边框右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82毫米,边框右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77毫米;
(4)边框上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5毫米,边框上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0毫米;
(5)边框下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95毫米,边框下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90毫米;
(6)边框花纹样式按照本标准中“图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格式示意图”中的花纹样式设计。
注:副本图文区元素颜色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黑色(CMYK=K:100)。
13.2.3.2底色
(1)底色颜色CMYK=C:65,M:20;
(2)水印字样为“CFDA”,颜色为CMYK=C:65,M:20,水平放置,字体为黑体,字号为36磅,“CFDA”字样中的字连续排列,字样与字样之间间隔16毫米,水印字样相邻行间隔5毫米。
13.2.3.3数据项
其中数据项包括:
13.2.3.3.1食品经营许可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6毫米,上边缘33毫米,字间距3.5毫米,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5磅,CMYK=C:30,M:35,Y:100。
13.2.3.3.2(副本)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66毫米,上边缘4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隶书,字号为18磅。
13.2.3.3.3经营者名称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5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6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社会信用代码”字号为14磅,(身份证号码)字号为12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 79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6住所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 89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3.2.3.3.7经营场所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 99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4)备注:如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在经营场所后用括号标注具体地址,如(仓库地址:*******)。
13.2.3.3.8主体业态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 119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9经营项目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 129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事项内容打印区域宽度为75毫米。(如经营项目内容较多,打印区域不够,可适当缩小字号)
13.2.3.3.10有效期至年月日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180毫米处开始;“至年”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9毫米;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有效期至 **** 年 ** 月 ** 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所填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3.2.3.3.11说明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3毫米,上边缘24毫米处开始,相邻两个字间隔12毫米;
(2)表示: 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18磅。
13.2.3.3.12说明内容
(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合法凭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3)《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4)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核准的许可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
(5)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6)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7)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及时到原许可部门申请延续。
(8)区域:
a)说明内容中每条左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连续排列;第一条第一行距离上边缘36毫米;
b)每条中若有多行文字,则与本条中第一行文字纵向对齐;
c)每行间隔1.5毫米。
表示: 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12磅。
13.2.3.3.13许可证编号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0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14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07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15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15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16投诉举报电话:12331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23毫米处开始,“投诉举报电话”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12331”连续排列;
(2)表示:字体为小标宋,“投诉举报电话”字号为14磅,“12331” 字号为12磅。
13.2.3.3.17发证机关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3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13.2.3.3.18签发人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45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3.2.3.3.19年月日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 211毫米,上边缘157毫米处开始,“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9毫米;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3)事项内容:“****年**月**日”中所填时间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日期为签发日期。
13.2.3.3.2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1)区域: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 119毫米文字右,上边缘201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2)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2磅。
(2)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关于货物技术规范及要求仅为采购货物的一部分技术规范要求,如有同类型或其他类型印刷品采购,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同时提供设计服务。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02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2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