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6045-2
2、招标项目内容:校园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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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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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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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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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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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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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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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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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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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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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高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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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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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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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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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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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0-24至2016-10-28(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陈旭锋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http://www.fzczzb.cn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
(2)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投标人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报价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标时间: 2016-11-04 09:3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6-11-04 09:30: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开标大厅
1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0-24